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择优遴选6名公务员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事文字综合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遵义市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中经全省统一公开招录公务员、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以及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后调入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遴选的;
4.2013年12月3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
5.参加2016年遵义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被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差额考察、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通知》,同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19日8:30—17:30;报名地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市人民政府办公区B区七楼722室;联系人:熊健;联系电话:23119031,23119032,13885271117;传真电话:23119991)。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照片”栏须粘贴好近期免冠红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报名期间报名。
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能力测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参加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场笔试。笔试结束后1周内,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时间:2016年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重点对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本人面试成绩。
3.实绩评价。入围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前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提供个人近三年工作实绩报告(本人亲笔手写,字数2000字以内,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并附工作实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实绩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予以量化,形成实绩评价分值。
(五)差额考察
笔试、面试、实绩评价、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实绩评价占1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实绩评价和总成绩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能力测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工作实绩。考察时间:2016年9月中下旬。
(六)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6人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此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廖海泉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段开强同志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灿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张灿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青丽、朱俊焕、熊健、王玉、白寰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公开遴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主动接受市第二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的指导和监督。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邀请市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51-2898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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