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必考 | 选考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物理化学 结构化学 中级无机化学 中级有机化学 仪器分析 化工基础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化学教育学 |
2 4 14 10 8 8 8 8 4 4 4 |
含实验4学分
含实验2学分
含实验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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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组织与设计 心理健康教育学 教师能力学 |
5 4 5 5 |
顶替英语(二) | |
最小学分合计 | 74 | |||
毕业考核 | 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说明:
1、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1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4分;
2、化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非师范教育类化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4、师范教育类非化学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分析化学(5学分)、分析化学实验(3学分);
5、其他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分析化学(5学分)、分析化学实验(3学分);
6、因种种原因不考英语(二)者,可任选选考课中的三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达14分以上,可顶替英语(二);
7、教师及相关行业在职人员可不参加实习,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化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