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或实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1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或实作)入闱人选的确定及面试通知
(一)入闱人选的确定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按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复审组,对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19日。
资格复审地点: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信访室,县政府后院)。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1、复审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含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涉及加分人员资格复审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烈士子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军人随军家属申请报告表》。
3、复审要求:严格按照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材料与简章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则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则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或实作)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24日至25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卫计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或实作)时间拟定于:8月24日,面试地点:剑川县城区幼儿园。
县级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服务中心招聘岗位面试(或实作)时间拟定于:8月25日,面试地点:剑川县城区幼儿园。
五、面试组织
面试程序、组织形式严格按照《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和《剑川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施意见》执行。
六、其它事项
报考“双岗位”的考生,如已进入州级单位拟体检人员名单的,要及时向县人社局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县人社局将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考生。
在后续的面试、考核、体检工作中,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考生变更了个人联系方式,请及时与县人社局联系。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正常录聘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521879(传真:4525933)
附表:《剑川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入闱考生名单》。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