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二、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中的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价款的支付
掌握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二、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三、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四、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