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单位申报,经县委政府批准,2012年审计、城建、计生、卫生、教育部门,到大专院校公开招聘急需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历届或应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免笔试,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预计9月份办理)。
(四)招聘专科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以招聘本县籍人员为主。
(五)符合政府所批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招聘单位、专业、名额及要求
(一)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为:工业与民用建筑(本科1人)、工程造价或工程设计(本科1人)。
(二)城建局下属事业单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本科1人),城市规划(本科1人),工业与民用建筑(本科1人)。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龙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医学检验1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镇安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临床医学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象达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临床医学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平达乡计划生育服务站:临床医学3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龙江乡计划生育服务站:临床医学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勐糯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临床医学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县职业中学
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录用岗位
植物保护 1 本科 教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1 本科 教学
旅游服务与管理 1 大专、本科持有
《导游证》 教学
汽车修理 1 大专、本科 持有
相应资质证书 教学
工艺美术(玉雕) 1 大专、本科 持有
相应资质证书 教学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 本科 持有相应资
质证书 教学
焊接技术 1 大专、本科 持有
相应资质证书 教学
珠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1 大专、本科 持有相
应资质证书 教学
(五)卫生系统:
单位名称 专业 人数 学历
龙陵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11 本科
针灸推拿 1 本科
中西结合专业 1 研究生
口腔专业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影像 3 大专及以上
龙陵县中医医院 中医临床 2 本科
中医骨伤科 1 本科
临床影像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专业 1 大专及以上
中药学 1 本科
针灸推拿 1 本科
龙陵县疾控中心 医学检验 1 本科
临床影像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1 本科(具有硕士学位者优先)
龙陵县妇幼院 临床医学 2 本科
龙江乡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 1 大专及以上
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口腔专业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影像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针灸推拿 1 大专及以上(限招聘龙陵常住户口人员)
象达乡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6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 1 大专及以上
平达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影像 1 大专及以上
勐糯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临床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龙山镇河头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腊勐乡卫生院 预防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碧寨乡卫生院 预防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木城乡卫生院 临床医学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影像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卫生、计生部门,以上指标到昆明医学院招聘未满员的,将在保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到高校招聘,2012届的暂不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及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后,经双向选择和面试(业务考核),面试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于2012年8月15日前,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县人才市场和计生局报到,参加全县事业单位考试(等额招聘),政审及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属历届毕业生的,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到县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在未办理招聘手续前,享受单位临时工待遇。
五、待遇
从办理录用手续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国家专技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职业中学、审计和城建部门于2012年3月22日,在云南师范学院校内招聘。
卫生、计生部门于2012年3月27日,在昆明医学院校内招聘;在保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项
如所需专业人员招聘不足的,招聘领导小组经请示政府同意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及需求,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可在本单位指标和公示的专业内调整;卫生系统可在招聘单位之间调整。调整对象须为我县籍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即在以上招聘专业中调整),卫生系统除护理、药学外专业的学生。如因解除就业劳动合同或其它原因出现空岗,列入今年的全县事业单位考试计划。
招录人员到用人单位上班时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和辞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八、纪律
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学生在报名、面试、考试、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就业协议书(式样)
龙陵县人事劳动局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就 业 协 议 书
(审计、城建、计生、职中)
龙陵县 局(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就业协议。
一、乙方毕业后志愿到龙陵 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服从安排。
二、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通过单位考核称职的按期转正,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的,给予解聘或辞退。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退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9号)精神,本人申请辞职,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四、工资待遇,受国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待遇。
五、签约时,乙方预交劳动就业履约保证金贰仟元(2000.00),乙方毕业后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件到龙陵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审计局报到。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时,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到龙陵报到或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毕业后,须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户口迁移证明,于2012年8月15日前到保山市人才市场、龙陵县人才市场签到,过期视为违约。无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的,甲方一概不接收。参加工作时间从2012年9月起计算。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龙陵县人才市场存一份。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二○一二年 月 日
就 业 协 议 书
龙陵县卫生局局(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就业协议。
一、乙方毕业后志愿到龙陵卫生局下属 工作,服从安排。
二、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通过单位考核称职的按期转正,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的,给予解聘或辞退。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退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9号)精神,本人申请辞职,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四、工资待遇,受国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待遇。
五、签约时,乙方预交劳动就业履约保证金贰仟元(2000.00),乙方毕业后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件到龙陵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卫生局报到。办理完相关就业手续并到招聘单位工作满6个月时,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到龙陵报到、不参加就业考试或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视为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毕业后,须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户口迁移证明,于2012年8月15日前到保山市人才市场、龙陵县人才市场签到,过期视为违约。无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的,甲方一概不接收。参加工作时间从2012年9月起计算。
七、鉴定《就业协议书》后,属历届毕业生的,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登记证》到县人才市场和卫生局报到,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在未办理招聘手续前,享受单位临时工待遇。
八、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校及县人才市场各存一份。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