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