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具有本县户口;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仅限报考巡防队员);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