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者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对于医院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蒙医特殊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医院申请,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医院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者,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医院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