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通过应聘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6年9月29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或微信支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已缴费人员请于2016年9月30日9:00至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