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更好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或其他专业毕业但从事过新闻宣传工作且发表过新闻宣传作品(有一定办公室工作、大学生村官及和社工经验的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以及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四)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0岁及以下,男女不限。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蒙自市最底工资标准执行。正式录用后工资按2000元/月执行,五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二)报名地点:蒙自市文明办(市行政中心C区419室)。
(三)提交资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五分照1张,个人简历3份。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9点。
地点:蒙自市文明办(市行政中心C区419室)。
六、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一)通过考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二)每年市创城办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七、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花祖德
联系电话:0873-3720673,15126238908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