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批准聘用人员,作为合同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工作表现可续订合同,经费由旗财政局统筹。
2、工资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正式录用后执行工资4000元/月的标准,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量大小适当增加误餐补助及加班费,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工资等待遇相应提高。
3、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依法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