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2012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1、我院在编、在岗人员
2、我院六所附属医院已聘任的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师
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职称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免试)
3、普通话等级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我院颁发的兼职教师聘书
三、填写表格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
2、各部门填写《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册》(见附件)并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21)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部门统一组织填写相关表格和复印相关材料。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由各部门盖章,“任课证明”由各部门统一开具后报人事处,“体检”由本人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部门和附属医院 各部门按“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组成3至5人的学科专家测评组,在2012年3月23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请提前报人事处备案)。
2、非教学部门 由本人提出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试讲内容及题目(试讲时间:40分钟),经部门汇总后在2012年3月16日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五、时间要求
各部门将所有材料汇总后,于2012年3月30日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六、相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云教认定[2012]2号文件和(云教人〔2005〕64号)(见附件)相关要求。
联系电话:0871-5918195,E-mail:yzrsc@hot mail.com
联系人:马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