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递补进入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二)地点:东营区政府0号办公楼13楼1307房间。
联系电话:8268687。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其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的证明等。
3、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三)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遗失的考生,可登陆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公告信息。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