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现将隆阳区教育局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隆阳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教师资格。认定高中教师的申请人,请查看市教育局的认定公告。
(二)认定条件
1、年龄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学历条件
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教育类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高等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非师范类专业必须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同层次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师范类专业不受此限制。
4、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其他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实践)合格;
具体政策依据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4月21日至5月10内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要求填写的电子邮箱必须准确,否则密码丢失将无法完成报名工作。
2、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请牢记系统返回的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等信息,这些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自行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打印一份。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5月3日至5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设两个确认点:
(1)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户籍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在隆阳区的申请人的确认。
(2)保山学院学生处,负责保山学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确认。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后在网络上打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合格证明(到确认点确认时指定医院体检)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自行在网络上打印并加盖公章)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成绩合格证两年有效期)
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底版一致)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考生,隆阳区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结束后电话通知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备材料
1、教育论文
1000字以上拟任教学科的教育论文。
2、教学实践
(1)两节教案,两节说课稿(按任教专业撰写)。
(2)根据个人撰写的教案讲课,并在课后进行说课(前30分钟讲课,后15分钟说课)。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非师范专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其他补充说明情况
近年来,随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开展,申请人提出了很多问题,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部分教师提出“原来是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换发中学教师资格”的问题。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一人可以有一个至多个教师资格证(即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各类教师资格),不存在换发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哪类教师资格,主要看申请人符合哪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部分教师提出“我学历是专科,但专业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我能否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问题。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况能够学历条件满足要求,但专业条件不满足(即教育学、心理学等次不同),按申报初中的非师范类人员申报。
3、部分教师提出“毕业证正在办更当中,是否可以先开一个证明,教师资格证先办”。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毕业证等证件必须要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
隆阳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75-2160711
特此公告
隆阳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