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和我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人文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请各硕士点遵照执行。
一、学院成立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安排复试工作、审定复试实施办法、审查考生资格、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审核各硕士点的复试纪录和复试结果、审核确定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学院2012年各硕士点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提出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试命题、评卷、成绩汇总、提出本硕士点2012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比例:招生人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例控制在1:1.2 1:1.5
(二)复试内容
包括英语口语测试(10%)、专业课考试(30%)、综合能力面试(60%)三个部分。
(三)复试的形式
1、英语口语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测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分。
2、专业课由学院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30分。
3、综合能力面试由各硕士点复试小组组织,采用面试形式,满分60分;各复试小组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拟定统一复试标准,4月10日前交研究生科备案。
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专业课,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每门课程120分钟,满分100分。
5、各硕士点于 4月10日前将专业课试卷(含同等学力加试试卷)电子文档及标准答案交学院研究生科。
(四)综合能力测试的形式与评分要求
1、综合能力测试采用考生本人与复试小组面对面方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要求不少于15分钟,每个考生回答复试小组老师所提出的问题之后,由复试小组老师当场打分,工作人员当场收回每个老师的评分,进行现场统计。各复试小组工作秘书要认真填写《贵州大学2012年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做好复试情况记录。
2、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各硕士点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统一复试标准,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相当,应尽量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
3、复试成绩=笔试+外语+面试
4、录取总成绩= (初试成绩/5)×0.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0.5。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根据录取总成绩对复试考生进行排序,录取顺序为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
五、复试工作的纪律与保密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复试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复试工作中,严格按照招生复试录取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坚决抵制给考生乱表态,随意承诺、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出现违反招生纪律的硕士点,学院将实行倒查制进行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
2、各复试小组在复试期间,不得私下对考生承诺表态内定导师。确定研究生导师问题,待各硕点复试完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硕点复试情况综合研究,确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最后学院下文实施。
3、业务课、综合测试试题和参考答案在开考前属机密。负责命题人员和直接管理试题人员的身份对外要保密。负责命题人员在试题的命制、审核、打印、复印等过程中,(1)是要保证试题的安全保密;(2)是要保证试题和参考答案的准确性。命题人员和接触到试题的人员必须要有保密协议或手续。一旦发生泄露事件,以便追查,并严肃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人文学院
201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