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实际,特拟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实施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考生的资格、确定并上报艺术学院拟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拟破格复试的“线下生”名单;
2、按照研究生院审核的复试名单,组织安排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选拔学院各硕点参加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专家,并对专家、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及纪律的培训;
4、负责组织考生的外语、综合知识和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5、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公示复试成绩,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和上报拟录取名单。
复试工作纪检监察组:
对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环节(试题的监制、试卷的保密、专业考试、改卷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上级、社会各界、考生及考生家长等的意见、投诉,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复试小组、复试考评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艺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考评等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详细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二、复试安排
1、复试专家、教师和工作人员培训时间: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地点:A楼三楼会议室。
2、复试考试科目和内容:
专业和代码 | 专业方向 | 复试科目 | 复试内容或参考书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 |
130100 艺术学理论 | 01艺术批评 | ①艺术学②专业论文写作测试(文献综述) | 《艺术导论》[美]F·大卫·马丁,李·A·雅各布斯著,包慧怡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 中外美术史 | 戏剧史 |
02地域文化与民族音乐研究 | 音乐作品分析 | 《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6月第2版 | 视唱练耳 | 和声 | |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 01器乐演奏及其理论研究 | 演奏 | 艺术指导:巴罗克时期组曲、奏鸣曲快、慢各一乐章;协奏曲一乐章;中型以上作品一首萨克斯演奏:自选奏鸣曲、协奏曲等两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十分钟左右),曲目以近代及现代风格为主。钢琴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高级音乐会练习曲一首(肖邦、拉赫马尼诺夫、李斯特等),大型奏鸣曲一首。注:除奏鸣曲外,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 视唱练耳 | 曲式与作品分析 |
02民族民间舞蹈研究 | 成品舞蹈表演 | 考生现场表演 | 中国舞蹈发展史 | 舞蹈基本功展示 | |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 01表演理论与实践研究 | 表演理论与创作研究 | 戏剧影视表演理论 | 艺术语言创作理论 | |
130400 美术学 | 01地域民族文化与现代媒介研究 | 创作构图 | 速写 | 默写 | |
130500 设计学 | 01平面设计 | ①设计理论(论文)②专业设计 | ①《现代主义设计》,曹方、邬烈炎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②《招贴设计》汪泳编著,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专业基础(图形设计) | 专业基础(素描) |
02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 | ①策划文案写作②专业设计 | ①《策划文案写作》版本不限;②《经典品牌设计案例》版本不限 | |||
135101 音乐(专业学位) | 01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 | 专业演唱 | 准备八首(民族唱法:中国歌剧选段两首、中国艺术歌曲两首、民歌两首、创作歌曲两首;美声唱法:外国歌剧咏叹调两首、外国艺术歌曲两首、中国艺术歌曲两首、中国创作歌曲两首)抽唱其中若干首。注:其中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初、复试曲目可以重复。 | 视唱练耳 | 即兴伴奏 |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 01国画 | ①创作②速写 | 写生 | 书法创作 | |
02油画 | ①创作②油画风景写生 | 素描 | 外国美术史 |
3、复试安排:
专业 | 复试科目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备注 |
美术学 | 英语听说测试 | 2012年4月13日上午 8:30—8:50 | D楼5楼语音室 | 英语听力 |
美术(艺术硕士) | 2012年4月13日上午 9:00开始 | D楼2楼会议室 | 英语口语 | |
艺术学理论 | 英语听说测试 | 2012年4月13日下午 2:30—2:50 | D楼5楼语音室 | 英语听力 |
音乐与舞蹈学 | ||||
戏剧与影视学 | 2012年4月13日下午 3:00开始 | D楼2楼会议室 | 英语口语 | |
设计学 | ||||
音乐(专业学位) | ||||
艺术学理论 | 综合面试 | 2012年4月13日上午 8:30开始 | A楼3楼会议室 | |
音乐与舞蹈学 | 综合面试 | 2012年4月13日上午 8:30开始 | C楼3楼会议室 | |
戏剧与影视学 | 综合面试 | 2012年4月13日上午 10:00开始 | A楼3楼会议室 | |
设计学 | 综合面试 | 2012年4月13日上午 9:00开始 | E楼8楼会议室 | |
音乐(专业学位) | 综合面试 | 2012年4月13日上午 10:00开始 | C楼2楼会议室 | |
美术学 | 综合面试 | 2012年4月13日下午 2:30开始 | A楼3楼会议室 | 美术学和美术(艺术硕士-01国画) |
美术(艺术硕士) | 2012年4月13日下午 2:30开始 | E楼8楼会议室 | 美术(艺术硕士-02油画) | |
艺术学理论 | 艺术学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9:00—11:00 | E61 | 01艺术批评 |
专业论文写作测试(文献综述) | 2012年4月14日下午 2:30—5:30 | E61 | ||
音乐作品分析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9:00—11:00 | E61 | 02地域文化与民族音乐研究 | |
音乐与舞蹈学 | 演奏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9:00开始 | C楼1楼演播厅 | 01器乐演奏及其理论研究 |
成品舞蹈表演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9:00开始 | C楼3楼排练厅 | 02民族民间舞蹈研究 | |
戏剧与影视学 | 表演理论与创作研究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9:00开始 | E楼1201教室 | |
美术学 | 创作构图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8:30—11:30 | B楼B21教室 | |
设计学 | 设计理论(论文)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8:30—11:30 | E楼802教室 | 01平面设计 |
专业设计 | 2012年4月14日下午 2:00—6:00 | E楼802教室 | 01平面设计 | |
策划文案写作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8:30—11:30 | E楼802教室 | 02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 | |
专业设计 | 2012年4月14日下午 2:00—6:00 | E楼802教室 | 02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 | |
音乐(专业学位) | 专业演唱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10:00开始 | C楼1楼演播厅 | |
美术(艺术硕士) | 创作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8:30—11:30 | B楼309、317国画教室 | 01国画 |
速写 | 2012年4月14日下午 2:30—4:30 | B楼309、317国画教室 | ||
创作 | 2012年4月14日上午 8:30—11:30 | B楼B21教室 | 02油画 | |
油画风景写生 | 2012年4月14日下午 2:00—6:00 | 外景 |
4、复试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地点: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艺术学院教学科研科)。
5、考生须带初试准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交一张复印件,带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交一张复印件,一张一寸彩照,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
6、2012年4月15日同等学历、跨专业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二门。
7、体检时间:2012年4月16日;地点:贵州大学蔡家关校区医务室。
三、复试比例及方式:
1、按招生计划的1:1.2——1:2进行差额复试。
2、理论类和造型类专业课考试: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考试时间120—240分钟(2-4小时)。复试考评小组成员3人;对每位考生的作品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3、表演类专业课考试:表演考试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20—40分钟,复试考评小组成员3人以上,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并对表演全程摄像。
4、英语口试:分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两部分:
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50分;口语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50分。复试考评小组成员3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并对口语测试全程摄像。
5、口试(综合知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具体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复试综合专家小组成员5人以上,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并全程摄像。
6、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历考生需要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二门。
四、复试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及格分60分,艺术学(学术型)复试成绩=专业成绩65%+口试(综合知识)成绩20%+英语口试成绩15%,艺术(专业学位)复试成绩=专业成绩70%+口试(综合知识)成绩15%+英语口试成绩15%。
2、学生入学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艺术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排序为:第一是推免生,第二是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线上生,第三是调剂生。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