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2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为保证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成立201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段鑫星 副组长:刘超捷 成 员:杨思留、王超、龚 成、张长立、王 青、尹保华、王春业、王锋 秘 书:刘 萍
2.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研究确定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并对复试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确保复试程序公正和复试结果公平;
(3)确定考生面试的内容结构及评分标准;
(4)指导各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面试工作;
(5)审定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6)负责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复试专家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各复试专家小组由本学科5位办事公正、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应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学科拟录取学生建议名单以及学业奖学金的建议等级。
二、录取指标分配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和我院已接收免试保研生情况,本次各学科招生指标分配如下:
1.经济法学 12人 2.政治学理论2人
3.中国语言文学5人 4. 行政管理25人
5.教育经济与管理 3人 6.社会保障 1人
上述指标不包括已接收免试保研生人数,不包括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包括与常熟理工学院联合培养人数。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差额复试的原则,按照拟录取人数的120%--15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
1.经济法学: 单科及总分均执行国家A线
2.政治学理论:单科执行国家A线,总分394分
3.中国语言文学:单科执行国家A线,总分374分
4. 行政管理:单科执行国家A线,总分376分
5.教育经济与管理:单科及总分均执行国家A线
6.社会保障:单科及总分均执行国家A线
四、复试内容与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1.专业课考试一律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考生用外语作自我介绍2-3分钟,二是专家用外语提2-3个问题,考生现场作答。外语听力和口语满分为30分。英语考生外语测试由面试专家组负责,其他语种考生外语测试另请专业外语老师负责。
3.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与潜质、知识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20分。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及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我院2012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2年4月9日,报到(报到地点:文科楼A520);
2012年4月10日、11日两天进行复试,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复试报到时通知。
由于各专业实行面试前后的严格分离,考生须于考试前1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集合,并上交通讯工具,各专业第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场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七、复试成绩及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3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20分。
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余面试专家所给成绩的平均值。
2.将复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和专业奖学金等级;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的“研究生培养”网页予以公示。
八、学业奖学金评定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和研究生院下达的学业奖学金指标比例,按总成绩确定考生的奖学金等次,并于录取时一并通知考生。
九、其他有关事宜
1.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应在2011年4月9日到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文法学院文科楼A520报到,上交《考生政治思想考察表》、《学习成绩单》、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等资料,并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由于是否曾公开发表过论文,在近年的工作、学习中是否获得过各种奖励是认定考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各位考生复试时还须提及交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3.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要严格执行复试工作规范,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各复试小组秘书要做好复试工作记录,保留备查。
4.复试录取工作中若遇到本细则未规定事宜,由本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