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招聘残障图书馆人员条件
1.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书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1日前),残疾类别为:听力(仅限听力残疾);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1日至1998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6)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公务员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