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人员考核及聘用
(一)开考比例:按照每岗位1:3的比例开考。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考核方式: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自行制定的考核程序执行。
(三)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主页及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