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质监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招聘报名笔试问题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只提供蒙古文试卷,并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上午09:00—11:00。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7.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