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关于对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5号)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敖登巴拉 | 女 | 211501453912 | 《蒙古语文》杂志社(蒙古语文信息资源推广应用中心) | 蒙古语言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员(蒙汉兼通) |
二、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23日-11月29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四、监督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0471-694499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