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社会报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成绩转移审核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6〕202)文件精神,我省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接受普通高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的申请,“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同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移审核的内容
成绩转移审核是指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我省,以及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出我省的审核工作。
我省户籍考生在省内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取得成绩,不需办理成绩转移手续。
二、成绩转入审核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考生网上提出申请。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申请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的考生,凭今年的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成绩转入网址:http://www.ecogd.edu.cn/xyspzr)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在系统上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和成绩的录入,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资料。申请成绩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到市招考办(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办理初审手续。初审合格的,由我办统一汇总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认定。
三、成绩转出审核
申请将成绩转出我省的,考生在网上(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xyspzc),或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gd.edu.cn/首页“考试招生”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转出”)提交转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出具成绩转出证明。成绩转出证明可直接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领取(联系部门:省考试院中招处,联系电话:020-38627921)。
四、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各学校、社会报名点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申请工作。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