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市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根据上级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平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名额、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3名办案人员。其中具有办案工作经历的2名,具有财会工作经历的1名。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 公开选调3名男性工作人员,身高1.7米以上。
2. 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奋好学、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 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
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5. 岳阳市范围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在岗、且在单位转正后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
6. 身体健康,品行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表现。
7. 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
①推荐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0日。
②推荐报名地点:平江县纪委机关四楼组织部办公室。
③推荐报名所需资料:(1)《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3)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证明(个人身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报名人数分别达到1:5(特殊情况1:3)比例要求后,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①笔试: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②面试: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综合笔试和面试情况,每个岗位各取2名人选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
5.体检:组织入围考察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原则上不再依次递补。
6.讨论决定:考察、体检结束后,县纪委组织部按照选调计划将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7.公示:对选调人选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
8.试用与调入:将选调人选分配到县纪委监察局有关部室试用3个月,期满合格后再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必须公道正派,讲原则、守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跑风漏气、不准弄虚作假,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严厉问责,严格处分。
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239958、18974086693。
中共平江县纪委
平江县监察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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