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点:考试地点在北京电影学院校内。考试专业:涉及简章中列举的各个专业
外埠考点:具体信息如下
外埠考点 | 考试地点 | 涉及校考的专业(招考方向) |
杭州 | 浙江理工大学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 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广播电视 编导、数字媒体艺术 |
成都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剧作)、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电影录音、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产品设计、电影学(制片与市场)、摄影、动画、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 |
注:1. 外埠考点只设初试。2.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的考试。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A4 纸大小),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场安排:北京考点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外埠各考点:各专业初试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场安排”为准。外埠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进入下一阶段的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 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北京本部)指定“发榜处”。
3.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 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 行后续处理。
4.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7年4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