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区纪委2016年公开选拔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现将鹤山区纪委2016年公开选拔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选拔简章》“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相关规定,已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凡进入体检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2017年 2月6日早8:00到鹤山医院体检,所有体检人员均由招聘工作人员带领参加体检。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鹤山区纪委2016年公开选拔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附件:鹤山区纪委2016年公开选拔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201601 |
201603 |
201622 |
201607 |
201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