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2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和对象
(一)职位和名额
鼎城区纪委区监察局纪律审查工作职位2名。
(二)遴选对象
鼎城区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务员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且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岗位的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要求:经济、财会、法律、审计、侦查等相关专业(有1年以上执法执纪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学历可不限);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委托区人社局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2017年2月8日至16日)。在鼎城政府网、鼎城党建网、鼎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廉洁鼎城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信息。
(二)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常德市鼎城区纪委区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公务员股,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19日。
(三)资格审查。区人社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为1:3,内容为申论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等综合知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择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有空缺职位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名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鼎城政府网、鼎城党建网、鼎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廉洁鼎城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转任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转任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弄虚作假或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公开选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三)本方案由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7381337
中共鼎城区纪委
鼎城区监察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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