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正式成立,为满足法院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经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数量
1.亚伟速录员5名;
2.办公文员5名;
3.司勤人员6名,其中兼职司法辅警4名;
4.女司法辅警1名;
5.出纳员2名;
6.网络管理员1名。
共计20人。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法院工作;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二)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亚伟速录员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的优先聘用;
(3)能熟练掌握亚伟速录技能,满足正常庭审记录需要,具有法院亚伟速录经历的优先聘用。
2.办公文员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高中毕业,但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法律专业的优先聘用;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3.司勤人员
(1)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职高或相同及以上学历;
(3)取得机动车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具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4.司法辅警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职高或相同及以上学历;
(3)身体素质好,形象佳,能满足法庭安保和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工作需要;
(4)兼职司法辅警需取得机动车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
5.出纳员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会计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机关、事业单位出纳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6.网络管理员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方面专业技术知识,满足机关办公自动化和网络维护等工作需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1日至23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b座7楼,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场报名。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联系方式、特长等);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缺失的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各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事项的相关证明资料。
(6)未进行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携带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行现场确认。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面试、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对于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比例低于1:10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超过1:10的岗位,采取先笔试,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亚伟速录员的考试内容为10分钟的朗读速度为160字/分钟亚伟速录汉字操作技能考试,测试结束,系统自动评分,听打准确率不低于60%的进入面试环节。
司勤人员的考试内容为汽车驾驶技能测试,由专业驾驶人员进行现场驾驶技术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司法辅警的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共计三项:立定跳远、100米跑和1000米(女800米)跑。其中立定跳远的合格标准分别为男2.29米,女1.66米;100米跑的合格标准分别为男16秒4,女19秒4;1000米(女800米)跑的合格标准分别为男4分25秒,女4分20秒。
所有应聘人员均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问答,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以及举止仪表和身体状况等。
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档案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聘用
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有法院相关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1个月,其余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工资。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参照管委会其他单位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无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本公告由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正强 电话:85280881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