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在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工作单位变更的考生由现所在单位办理,现所在单位不在集体办理花名册中的考生,由本人到人才中心办理。
3、无工作单位盖章的考生暂不能办理。
二、办理地点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北园大街502号,北园路与联四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公交站点:生产路北口(30路、K57路、66路、K68路、84路、K95路、K107路、112路)
三、办理方式
(一)集体领取:请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电话86102796。预约时请报《集体办理花名册》(附件1)电子版。
1、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市中区、历下区卫生局所属医疗机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到各区卫生局办理。
2、所在单位为《集体办理单位名单》(附件2)中的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带单位盖章的《集体办理花名册》2份,统一办理。集体办理单位不受理个人办理,请考生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
3、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并带单位盖章的《集体办理花名册》3份。
(二)个人办理
1、办理范围:不在《集体办理单位名单》范围里的考生。
2、集中办理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3、集中办理地点: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07房间
错过集中办理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9-11点到302房间办理。
4、所需材料:①个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需登录http://zp.jnhhr.cn/zccx/wsczjks.html打印左上角带有“领取编号”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需使用IE浏览器打印登记表。③提供1寸和2寸近期免冠彩照各一张。1寸照片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2寸照片反面贴上双面胶,办理证书时贴在证书上。④由他人代办的须携带以上材料及代办人身份证。
5、自个人办理之日起一个月后,携带领取凭条和身份证领取证书。
四、证书未到人员名单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中级:杨帆
以上人员资格证书未到,我们将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请关注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五、特别提示!!!
请认真核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如有疑问请即时与我中心联系。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