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更好完善勤工助学工作,我中心将每年举办四场“勤工助学供需见面会”,每学期初各一场、寒暑假各一场。现将2017年(春季)校内勤工助学供需见面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会以按需设岗、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个别调配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对象
原则上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择优而取。
注:现已在岗学生仍需参加此次现场应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三、招聘程序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核定后的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2)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提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参加现场招聘;
(3)用工单位在现场受理学生申请,并依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的岗位数,结合本单位用工要求及应聘学生相关材料确认初选人员名单,将初选学生名单上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各用工单位核定岗位数和初选意见,将拟录用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5)最终确定上岗学生,由用工单位安排上岗;对于参加本次招聘但未被录用的学生,将作为日常勤工助学岗位调换的候选对象。
四、招聘时间
2017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五、招聘地点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二教楼下
六、劳动报酬
原则上8.3元/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节等不安排勤工助学用工。
七、用工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毕业班学生用工时间为3月6日至5月31日)
八、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须知
1)请各院(系)通知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行申请报名;
2)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告知与会学生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排队递交个人申请材料,不要拥挤;
3)各用工单位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准时到达招聘现场,受理学生申请,对于不参加招聘会的用工单位将取消用工资格;
4)各用工单位要适当控制非贫困生勤工助学的人数,确因相关技术需要等聘用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请用工部门在上报学生信息时予以注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新旧用工学生交接工作量不计工时,请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6)岗位录用名单初拟名单电子版于3月6日发送到中心邮箱zzzx2981199@126.com,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14);
7)各单位负责考勤老师将勤工助学考勤考核表填写清楚具体部门科室,于用工后以纸质版形式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对审核(纸质版需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2、学生须知
1)填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一式一份);
2)学生需持学生证方可参加应聘;
3)本次勤工助学应聘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
4)一经录用,无故不上岗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5)被录用并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将于下一个月30日前发到学校发给学生的工行卡,有换卡的、班级变动的及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修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瑞梅
联系地点:综合楼214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备注:校外有招聘意向的单位可与中心联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