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吴忠市及周边地区(灵武市、永宁县、中宁县)为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特警巡逻大队公开招聘专职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数额: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公安辅警工作;
2、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男性,年龄18-27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身高165cm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和心理缺陷;
5、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犯罪记录;
6、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素养和体能条件;
7、退伍军人及政法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4、曾因违纪被开除公职、辞退工作或者开除学籍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月24日。
2、报名地点:吴忠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大厅。
3、资格审核: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报名现场填写《特警巡逻队员报名表》
4、咨询电话:0953-2033561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仰卧起坐备考)。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以基本市情和基本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额。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公示
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间收到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民警察职位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市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现实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政审不合格的,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无违法违纪行为、日常考核合格的,续签使用。
五、管理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宁夏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专职辅警进行管理与考核。专职辅警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与在编民警实行同样作息制度。对纪律松懈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提出解聘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保障,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根据工作需要,为专职辅警配发服装和有关工作装备,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用人单位提供住宿、补贴伙食。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吴忠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0953- 203761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