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岗位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教体部门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按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2017年3月31日 9:00-11:00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
1.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2.单需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
面试时间:2017年4月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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