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7年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审核时间、鉴定时间
2017年潍坊市职业技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二、鉴定职业(工种)
(一)国家取消的职业工种严禁组织鉴定;
(二)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且尚未取消的工种。
三、考核方式
(一)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智能化方式;
(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四、申报条件(见附件2)
五、报名方式
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各报名点见附件3),潍坊地区户藉以外的考生凭在潍坊的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人社部门批复的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证明(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工种级别、培训时间)办理报名。
六、资格审核(参加高级工鉴定申报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见附件4);
(二)提供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的证件复印件或培训合格证明。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执行(见附件5)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有关鉴定规定。待国家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后,所有鉴定工作流程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清单外的职业一律不得组织鉴定;
(二)各鉴定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同时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国家取消工种,文件公布前已参加鉴定考试的单科合格考生,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不通过的不再安排考试,鉴定机构务必通知到补考人员,补考时间安排在4月统一鉴定日,补考计划、补考名单分别签章上报。
(三)各鉴定机构在组织报名时不得超出市人社局批复的鉴定工种范围。严禁跨行业、跨地区、超范围组织鉴定活动。对不按规定进行鉴定的有关单位,不予受理鉴定申报。
(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认真做好鉴定准备工作,详细制定鉴定实施方案,做好考场布置、鉴定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监考员、考评员安排等工作。严肃考场纪律,确保鉴定过程的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0536—8253076
电子邮箱:jdyk8250136@126.com
潍坊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