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阿克陶县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力量,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阿克陶县委、人民政府同意,由阿克陶县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阿克陶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协警工作人员177名(均为男性),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此次招聘由阿克陶县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阿克陶县纪委、阿克陶县公安局、阿克陶县人社局联合实施。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名考生限阿克陶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以2017年1月1日前为准。
2、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出生时间在1997年1月1日-1985年1月1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3、退伍军人报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至2016年退伍战士符合招聘条件可直接进入体检)。社会招聘人员男性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本次报名采取就近就地报名方式,考生按照户籍所在地报考相应岗位。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6、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7、身体健康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五官端正,具备能正常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8、身高165厘米以上。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培训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就近就地报名方式,考生按照户籍所在地报考相应岗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仔细参阅2017年阿克陶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人员岗位需求表),考生在网上自行进行报名及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2017年新招录人员政审表》(详见附件1)。
2、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25日—3月31日(10:00-19:00北京时间)。
3、网上报名人员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到阿克陶县人社局人才市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生所需《报名表》在线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4、在线报名网址:阿克陶县人社局考试网址:http://120.68.193.196:88 政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考生报名经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6、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物价字[2000] 25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共需95元(报名费15元,每门考试费40元),以上费用由考生承担。
7、网络报名是在考生诚心的前提下进行的。计算机报名系统以考生填报信息为准,自动审核生成初审结果。在后续的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的试用期管理等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即予取消相应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纳入禁考三年黑名单库。
(二)笔试考试安排:
1、笔试科目:笔试语种为汉语试题汉语答卷,答题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4月8日,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体能测试:体能考试科目为男性100米,1500米,参照警察体能要求计算成绩,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总成绩公示:2017年4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上午10:00-19:00(北京时间)。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表准》执行。由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尿检。体检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认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公示及待遇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信息栏公布。
本次考试中出现岗位空缺时将按总成绩排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必须与阿克陶县公安局签订用人单位意向协议书。
(八)培训:对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集中培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4月12日到阿克陶县公安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经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因其它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发放生活补助136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协警2600元的工资待遇。
四,相关事宜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阿克陶县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