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现对自治区民委拟聘用的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纪委派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750001,举报电话:(0951)5099016、5099118。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