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调剂信息
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原招聘计划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审判辅助岗位(岗位代码01)原定计划招聘2人,现调整为招聘3人;
2、强制执行辅助岗位(岗位代码02)原定计划招聘7人,现调整为招聘4人;
3、其他招聘计划不变。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8日 (星期六)上午9:00—10:30
地点:沙河口区委党校302教室(马栏广场兰玉南街37号)
三、携带证件
考生笔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许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应关闭通讯工具,只准携带钢笔、签字笔等考试用具。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材料和草稿纸;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请于4月10日下午14:00后登陆沙河口区政务网(www.dlshk.gov.cn)查询。
4.笔试当天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关闭通讯设备,交由考场工作人员暂时保管,待笔试结束后返还考生。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雇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