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1〕18号)及《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松滋市辖区内,自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之一者,均可申报。同时受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对我市辖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再集中上报荆州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7日8:30——2017年4月28日17:00
三、网上报名(第一步)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应申报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取得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不得从非统考的端口进入。)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荆州市教育体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 “松滋市教育体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松滋市教育体育局。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
7.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3”格式,正反面打印2份上交。
8.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四、现场确认(第二步)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
2.现场确认地点: 松滋市教育体育局师职成科。电话6222041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报系统“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完整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并盖章;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幼儿园、语文类别需二级甲等或以上标准;其他类别需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必须在《畅言网》或《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可查到,其他网站不予认可);
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和非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
⑨二维编码学历认定书。或文凭真实性查询码。(查询码获得方式是:中国移动用户编辑短信内容020发送到1065800883077即可获得12位查询码;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声讯电话16838887获得查询码)。中国联通用户发送短信1020至106555822077)。需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五、体检(第三步):现场确认后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
时间:5月3日上午(要求空腹)
六、审批、制证、发证(第四步):领证时间将在《松滋教育信息》发布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七、其它说明
1.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必须为同底照片。
2.档案袋封面、《思想品德鉴定表》要求用A4纸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用A3纸正反面打印(在线打印)。
3.各种原件的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非师范类)、学籍档案(师范类)、教学实习档案(师范类)顺序装订好,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纸质档案袋由申请人自行购买,要求在档案袋上贴上封面,并填好相应栏目)。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