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保管抵押财产和抵押权实现的费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对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可以有特别约定。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内容时,当事人可以补正。对抵押合同的补正,亦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登记或者其他形式要件方为有效。但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依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