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司法局
关于招聘社区矫正公益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为解决目前我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经会泽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公益岗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户籍在会泽县范围内的公民。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及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公益岗工作人员12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传染病;
3、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1日—1998年4月31日出生);
4、会泽县内户口,无其他兼职;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出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会泽县司法局政治部,联系人:平翠莲;联系电话:5508458,联系邮箱:hzsfjzgxx@126.com
(三)报名办法:
1、资格初审:报名者先填写《报名登记表》,发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报名登记表》也可直接递交至报名地点。
2、资格复审:5月15日至5月19日进行现场复核,报名人须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健康证(县疾控中心出具);(3)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4)纸质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
经复审合格后,报名者取得测试资格。
六、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排名高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岗合同。合同期间,月薪3000元(含绩效,不含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负责。
十、其他
本公告由会泽县司法局政治部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会泽县司法局政治部咨询。
咨询电话:0874--5508458
联系人:平翠莲
会泽县司法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