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经批准,局所属17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地矿局下属2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一个集团公司。主要职责是组织地勘单位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发展地勘经济,是河南省地质找矿、地质服务和地质科技的主力军,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局发展需要,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7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地质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考察及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信息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省地矿局(网址:http://www.hndkj.org.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同期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5月2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与方式。报考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招聘及报考有关事宜的咨询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并填写《河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1寸)3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安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地质类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地质学基础知识(其中地质学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报考非地质类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地矿局网站(网址:http://www.hndkj.org.cn)公布。
2.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地矿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单位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当天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在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在考察过程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上报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矿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省地矿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895528(省地矿局人事劳动处)
监督电话:0371—63895556(省地矿局直属机关党委)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2017年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联系人及报名地点一览表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