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招生计划:
2017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布为准。
五、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六、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八、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 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十、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029-68679927 029-68679928
15353676725 13399181490
18049031973 18049031275
传真: 029-68679926
十二、网址:www.spvec.com.cn
邮箱:zsc128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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