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和《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确定面向黔东南州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8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到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简介
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州人民政府正县级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培养输送人才的重要平台。主要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等工作职责,为州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州第一纪工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dn.gov.cn/)(“信息公开”栏目)。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在黔东南州内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州直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 (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州级单位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①选派到县 (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驻村帮扶等工作经历;
②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③监狱劳教系统的县(市、区)及以下基层监、所等单位工作经历;
④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他县(市、区)级及以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含试用期已满但尚未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的)或提任副科级及以上现任职务未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7、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9、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10、未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政府办公楼7楼708室)。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2份复印件;
(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5)报名承诺书原件2份。
(二)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须认真阅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报名考试程序等,以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具体条件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如实填写《黔东南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
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实施方案》和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相应减少遴选计划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因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州直单位遴选。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笔试
报名结束后,笔试考试方式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政府办公楼7楼7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日期:2017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 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3:1比例,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现场资格复审没有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如出现报考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遴选单位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逾期不答复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党委、党组)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3、报考人员所在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验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提供州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或符合登记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由事业单位调机关(参公单位)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尚未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提供州委组织部调任批复文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并加盖验印章;
4、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录用到机关(参公)单位前,有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经县(市)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5、乡科级职务报考人员提供现任科级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或未盖任免机关印章红头文件原件)须加盖组织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调入现所在工作单位调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验印章)。
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进行5工作日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考生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考察
(一)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遴选计划数加1确定考察对象及人数。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若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致使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可从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无人递补的,则按实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二)考察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一般为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德的情况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十、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对象进行审批同意后,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发布后,各县(市)及各部门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8233626(报名咨询)
8252725(传真)
联系人:戴绍程
州人社局职位管理和考核奖惩科 8239802
监督电话:州政府办监察室 8259678
1:黔东南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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