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们的职业精神,让我们的学生生活在肯定与关爱之中;为使我们的教学成为有效的教学,使学生获得态度、知识、技能的均衡发展;为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将“一中学生”塑造成为一个值得信任的卓越的品牌;把一中建设成为一所受人尊敬的伟大的学校。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打造名师工程活动,使名师在教育教学中起到引领作用、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名师评选条件:
1、师德良好,理想崇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人格有魅力,有号召力。名师最大的师德就是学生在名师的引领下健康成长。
2、在学科领域有影响,有建树。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教学中起到把关作用。工作中能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创造条件努力让教室成为学生最喜欢的地方之一,让课堂教学成为学生最喜欢的活动之一。重视教学常规,敬重教学规律,通过学科教学改革,贴近学科学习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调整教学关系,减少讲和听,增加说与做。坚持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实现学生多向成才。
2、教育科研,能当示范。着眼教育教学规律,立足身边问题,努力将基础教育领域方向性的课题与教育教学实际相融合。关注当今世界、现代中国教育改革潮流和发展趋势。将项目研究作为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要方式,从自己的“痛”开始,从“困惑”和“抱怨”里寻找项目研究的课题。每年至少出一篇高水平(在学校有影响)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
3、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位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1人,指导每位徒弟上不少于1节的研讨课、撰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每学年在组内或校内承担不少于一场的专题讲座或业务培训。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4、教学成绩优异,任教学科参加市统考、高考,优秀率、合格率均达到学校所定指标。所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竞赛中获一、二等奖。
5、每学期必须上校级公开课一节,具备参加校级交流能上观摩课或示范课能力,并达到优良水平。
6、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独立开设一门选修课或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进行一次专题讲座或独立编写一本校本教材纲要。积极关心本学科、本专业的发展,每年至少应提出一条教改或教法方面的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