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我校于5月9-14日安排了拟录取考生上网确认工作。目前录取确认工作已经结束,选择“接受”录取的考生被列入录取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相关精神,已经接受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签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5、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2-2361635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0572-2363678
学校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邮编:313000
6、公示期结束后,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