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和《东北林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学校组织专家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工作组,重点对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东北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考生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查询(https://gaokao.chsi.com.cn/zzbm/mdgs/detail.action?oid=476741012&lx=2),公示时间为6月1日—6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2190346
考生申诉电话:0451-82190321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