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公告规定,我市于6月7日对面试人选进行了集中资格审查。在集中资格审查阶段,有的考生主动放弃了面试资格,有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有的考生因不能按照要求提报相关证明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根据有关规定,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不能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附后)。本次递补的人员,务必于6月12日上午8:30至11:30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各递补职位资格审查地点附后),所需材料按《2017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知》(见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规定提交,若有问题可咨询招录机关。未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敬请有关考生关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taks.tars.gov.cn)。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更换的,应尽快与各招录机关联系更改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为招考公告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