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扶贫办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与选调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现工作岗位有任职期限限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6日;报名地点:滨海县扶贫办(县行政办公中心818室);联系电话:0515-84108919。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5张。
(二)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三)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调动。对拟选调人选,在“滨海智慧党建”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借用手续。选调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滨海网 (http://www.binhai.gov.cn)、滨海智慧党建网(http://www.bhzzb.gov.cn)、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hrs.gov.cn)下载;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浏览。
2、如合适人选不足,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计划。
3、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 海 县 扶 贫 办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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