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建立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长效机制的意见》(成组发〔2009〕2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我市“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取向和“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双核共兴、三产联动、城乡统筹、圈层融合”的发展思路和“五大兴市战略”,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服务,为基层输送和储备人才,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实施原则。实行按需设岗、按岗招募、择优选派和全市统招的原则。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产业发展、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确定招募岗位,将高校毕业生输送到最急需和最合适的岗位去,确保“人岗相适”,确保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专业所长。
二、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团委、教育和卫生等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工作。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阳光作业。
三、招募岗位、数量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2012年我市动态补员2516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城乡基层从事志愿服务。其中:
“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招募1882名,到村(社区)和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志愿服务;
“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招募450名,到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招募184名,到乡镇公立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首期服务期满考核为合格的,若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至2012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8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服务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三圈层市(县)自愿回原籍服务、急需专业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报考“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护理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
符合招募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招募程序
(一)公布岗位需求(6月27日)。各区(市)县的招募需求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后,于6月27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上公布并发布《招募公告》。
(二)网上报名(6月28日—7月7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名时间为6月28日10:00至7月7日24:00。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制作准考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网上缴费(6月29日—7月8日)。报考者应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100元(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标准的收取),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7月8日24:00截止(困难家庭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7月11日—7月13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2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7月14日)。“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40%;“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40%;“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由成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及团市委等部门会同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7月27日)。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公布。“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 和“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七)资格复审(7月28日—7月31日)。各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教育和卫生等部门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2012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八)面试(8月1日—8月3日)。面试工作由各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教育和卫生等部门实施。“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九)体检(8月4日—8月7日)。各区(市)县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各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教育和卫生等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十)确定招募人选(8月10日)。各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教育和卫生等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公布正式招募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服务单位的选择和安排办法由各区(市)县决定。
(十一)签订协议(8月中、下旬)。各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教育、卫生部门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培训上岗(8月下旬)。各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教育和卫生等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十三)正式上岗(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