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汤泉街道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办集体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幼儿教师10名,工作地点在汤泉中心幼儿园或汤泉街道龙山幼儿园,须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
二、应聘资格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汤泉街道(含龙山片区)户籍的持证教师应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7月2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文体中心(汤泉街道九龙社区居委会二楼)
3.联系电话:025-58248061,025-58244680,手机:1531206901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报名表(现场领取并填写);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
四、招聘及录用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后续各环节资格。
2. 笔试:撰写教案、绘画(自备书写、绘画工具,纸张由招聘方提供)。
3.面试:说课(教案内容)、声乐(现场弹奏钢琴)、舞蹈(自备背景音乐)。
4.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5.政审:通过公安警务平台,查询应聘者是否有不良记录。
6.录用:经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按照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决定录用名单。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考试当天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采取基本工资加考核工资的形式支付,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保险。
六、其他说明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