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反恐应急处置分队的建设,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反恐应急处置分队队员四十七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 男性公民,年龄在25-35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招聘持有A照驾驶证的人员两名,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转业、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5.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7.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 其他不宜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 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逾期不再报名。
2. 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415办公室。联系人:郑勇、刘光宇 联系电话:023-47552633.
3. 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转业(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不予报名。
(二)体能测试
按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由江津区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政审。
五、聘用及待遇
审查合格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期间统一食宿,实行军事化管理。
聘用后享受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用和配发统一服装。
六、纪律要求
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7552633.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