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以下简称劳监中队)工作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街道劳监协管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户籍(不含从化区、增城区),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截至2017年9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劳监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经常需要开展夜间巡查及工地巡查等工作。
(四)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六)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七)有从事劳监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岗位工资待遇
按照西村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9月7日起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协和路1号西村街劳监中队。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26283266、13826059053。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西村街劳监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公告附件下载)、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我街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考试包括面试(占总成绩70%)及计算机基本操作(占总成绩30%)。
(四)考察和体检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